(1)语言系属
白语是白族的民族共同语,主要使用区域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,省内其他一些白族聚居区内也有使用,分布地域较为集中。
白语是汉藏语系中系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的语言之一。由于白语在语言结构上与汉语、藏缅语族语言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,学术界至今还无法就白语的系属形成一致的认识。主要的意见有藏缅语族说、汉白语族说、汉语方言说、混合语说等多种。其中,藏缅语族说是民族语言学界的主流意见。关于白语在藏缅语中的地位问题,傅懋绩、徐琳、赵衍荪等认为白语属藏缅语族彝语支。马提索夫、戴庆厦、杨应新等主张白语自成一语支,即白语支。有的学者则将白语列为藏缅语族中的“语支未定”语言。
(2)方言划分
传统上将白语分为大理(南部)、剑川(中部)和怒江(北部)三大方言。其中,怒江方言原称碧江方言,因怒江州碧江县于1984年撤消,故改称怒江方言。学术界也有将白语三大方言改称西部(怒江)、中部(剑川)、东部(大理)的新意见。两种提法所涉及的方言区域划分基本一致。白语各方言在词汇、语法上都无较大差别,语音上也有较为清晰的对应关系,因此在方言划分上没有较大的分歧。
(3)语言及方言特点
与汉藏语系的其他语言一样,白语也是单音节的词根语,形态变化不复杂,词序和虚词是表示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。由于和汉语、藏缅语密切而复杂的关系,白语在语音、词汇、语法上既有很多和藏缅语对应的地方,也有不少特点和汉语相同或相似。
白语语音的一般特征如下:辅音方面,三个方言都有双唇、唇齿、舌尖、舌面、舌根五组辅音,怒江方言另有舌尖后和小舌两组辅音。怒江方言的塞音和塞擦音有清、浊对立,其他两大方言清浊对立已消失,虽然31调和33调的塞音、塞擦音的仍保留浊音,但不区别词义。元音方面,各方言的元音数量都较少,元音都普遍分松紧两类,这一特点和彝语支语言相同。大理方言的鼻音韵尾已完全脱落,只剩下较单纯的口元音。剑川、怒江两个方言则有和口元音相对应的鼻化元音。大理和怒江两个方言有卷舌元音。声调方面,都有六到八个声调,声调和声母有密切联系,并可按元音松紧分为松紧两类。汉语借词的声调和白语的声调之间有明显的对应关系。
词汇上,单音节词较多,多音节词较少。很多词汇(包括大量基本词汇)和汉语关系密切,应为不同历史时期借入的汉语借词,并多以音义全借的方式直接输入。早期的汉语借词可以追溯到上古汉语的来源,并已进入白语的基本词汇,能够作为构词词素构成新词。近百年来,尤其是新中国建立以来,白语又从汉语中借入了大量的新词术语。因此,白语词汇中汉语借词所占比例非常大,这是白语词汇的一个重要特点。构词形式有附加式、重叠式和复合式三类。
语法方面,白语各方言在语法上差异不大。词序和虚词是表示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,语序以SVO为主,和汉语类似,但仍保留古代白语的OV型语序。副词、助动词和能愿动词位置大多在中心动词之后。量词非常发达,一般情况下名词都要带量词,部分量词已具有名词词缀的特点。量词的位置在名词之后。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使用广泛。动词、助动词的否定和肯定、人称代词数和格的变化,都通过语音屈折变化来表示。可见,白语语法在受汉语深刻影响的同时,也保持了古代白语的一些特点。
白语三个方言之间,剑川方言和大理方言比较接近,除了一些方言词汇和语音的差异外,一般都可以相互通话。碧江方言和其他两个方言(特别是大理方言)的差别较大,通话有较大困难。白族民间一般认为,怒江方言最为“古老”,受其他语言(主要是汉语)的影响较少,剑川方言次之,大理方言受汉语的影响最大。这一认识总体上符合白语方言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。
( 4)语言及各方言的地区分布和人口
大理(南部)方言包括大理和祥云两个土语,分布于大理、洱源、宾川、云龙、漾濞、永平、云县、凤庆、祥云、弥渡、巍山、保山、南华、昆明、元江等县市,以大理语音为代表;剑川(中部)方言,包括剑川和鹤庆两个土语,分布于剑川、鹤庆、兰坪、丽江、云龙、洱源、漾濞、永胜、宁蒗等县,以剑川语音为代表;怒江(北部)方言原称碧江方言,分泸水(原碧江)、兰坪两个土语,通行于怒江州的泸水、福贡、贡山、兰坪和迪庆州的维西、香格里拉(原中甸)、云龙、洱源等县,以泸水语音为代表。
全国白族人口为185万(2000年),主要聚居于大理白族自治州。州内白族多以白语为母语。大理方言的使用人口约60余万人,剑川方言的使用人口约50万人,怒江方言的使用人口约10万人。再加上省内其他白族聚居区的白语人口(包括大理一带以白语为主要交际语言的回族人口),白语的使用人口约有130万(使用人口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调查材料综合估出,非准确数字)。
( 5)文字和书面语
白族有两种民族文字,即老白文和新白文。老白文是在汉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,新白文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。
老白文历史上又称为“白文”、“僰文”,创制于南诏中后期(公元9—10世纪),是一种典型的汉字系文字。为和建国后创制的拼音白文相区别,又称“方块白文”或“汉字白文”。其书写符号系统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:①假借汉字。利用现成汉字来记录白语,有音读、训读、音义全借、借形字等几种。②自造新字。包括以下数种:汉字变体字(由汉字增减笔画构成)、汉字省略字(由汉字省略部分构件构成)、汉字仿造字(借鉴汉字造字理论,由汉字及其偏旁重新组合构成,其中形声字和音义合体字最多)、加形字(由汉字加无意义的偏旁构成)。因此,古白文是一种在汉字基础上产生、由多种造字方法构成的复合性的书写符号体系。
白文形成以后,由于南诏、大理国两个民族政权都以汉文为官方文字,没有对白文进行规范和推广,因此,白文一直没有能发展成为全民族通用的文字。但在民间仍广泛使用,文献材料包括各种碑刻铭文及历史著作、文学作品。明王朝推行文化专制政策,大量白文文献被焚毁,白文的社会功能大为萎缩。但在白族民间,白文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,白族民间艺人大都使用古白文记录曲本和唱词,一个民间艺人往往藏有三四十本或五六十本不等的白文曲本、唱词。宗教经师也多用白文书写各种经文、祭文等。白文文献的数量较为可观,也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。
建国以后创制的白族文字一般称为新白文或拼音白文,是一种以拉丁字母为符号基础的拼音文字,其字母次序、名称、书写方法、读音都和汉语拼音方案大致相同。“白族文字方案”(草案)1958年制订,但未获推行。方案于1982年和1993年两次修订,并在剑川、大理两个方言区进行了试验和推广,在双语教学、扫盲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
( 6)语言地位(如 在民族自治地方是否具有官方地位及规定这种地位的法律法规)和使用情况(如在行政、教育、媒体领域是否使用和使用范围、程度,是否属于濒危语言)
由于历史上白族地区一直以汉语为官方语言,1956年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,仍保留汉语的官方语言地位,未制订以白语为官方语言的相关规定。
白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一般都以白语为主要交际工具,县以下白族聚居区群众活动都使用白语。大理白族自治州各县市的城镇地区一般以汉语为交际工具,但白族聚居程度较高的县市(如剑川县),白语是全县(包括县城)的通用语言。
白族地区的电影、广播、电视和报纸都使用汉语文,民间文艺活动则以白语为主。学校教育方面,白族各聚居区的中小学都用汉语文授课,小学低年级则普遍使用白汉双语进行教学,部分地区小学高年级仍将白语用作教学辅助语言。乡、村两级的行政事务普遍使用白语,县以上的行政工作用汉语(但白族人口集中的剑川县,其县级行政事务也多用白语)。在文字使用方面,由于白文未得到推广和普及,行政事务、学校教育、民族交流都使用汉文,老白文只应用于民间文学创作和宗教活动领域。新白文用于扫盲和部分中小学校的双语文教学。
从分布地区看,居住在平坝地区以及城镇附近的白族居民一般兼通汉语,多为双语人。而边远山区、交通阻塞地区的白族群众只通白语。从人口构成来看,白族青壮年男子因有相对较多的机会接受汉语文教育,加上普遍有外出务工的习惯,因此一般兼通汉语,而妇女通汉语的比例要低得多。
从历史发展情况看,白族地区的白汉双语状况是比较稳定的,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,也没有产生白语人口大规模转用汉语、白语功能大规模萎缩的现象,这都说明白语的使用和功能是基本稳定的。可以肯定,在以后的很长时期内,白语仍将作为白族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民族特征而存在。
(7)语言相互接触和影响
白语是汉藏语系中语言接触和影响最为显著的语言之一。其中,和汉语的接触是主流。长期以来,白语和汉语密切接触,其语言结构受汉语的深刻影响。白语词汇中至少有60%可以找到确切的汉语来源,其中不少属于基本词汇;白语的语音系统与汉语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对应关系,语法系统也在很大程度上与汉语趋同。另一方面,白语对当地的汉语方言也有影响,但不是主流。白语和邻近的彝语、纳西语、傈僳语等也有相互影响,但还未进行深入揭示。
(8)语言和民族的错综情况
白族地区是多民族聚居区。由于白语是大理州的主要语言,州内的一些汉族、彝族、傈僳族群众也兼通白语,居住在大理市境内的回族则以白语为主要交际用语。怒江州的兰坪县城内,由于多民族杂居,而白语影响又比较大,白语因此成为当地各民族的共同交际语之一。各地白族大多兼通汉语,怒江白族大多兼通傈僳语、普米语。其他地区白族因民族杂居情况的不同分别兼通彝语、纳西语、藏语等。
(9)注释和参考文献
戴庆厦、刘菊黄、傅爱兰:《关于我国藏缅语族系属分类问题》,载《藏缅语族语言研究》,云南民族出版社,1990年,418—440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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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琳、赵衍荪:《白语简志》,民族出版社,198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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