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分公司11辆45(+1)座旅游大巴车对外公开租赁的工作,经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,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旅游车分公司11辆45(+1)座旅游大巴车租赁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对外公开竞争性谈判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租赁项目名称: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分公司旅游大巴车租赁。
(二)租赁项目时间:3年。
(三)租赁项目内容:租赁11辆全新郑州宇通45(+1)座旅游大巴车。
(四)本次竞价底价(人民币):每年¥198万元(壹佰玖拾捌万元整)。
(五)租赁费交纳及租赁合同签订
1、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为一年的租赁费,租赁费为每年交纳一次,每年租赁时间到期前15天交纳下一年的租赁费。
2、合同签订:合同一次签订3年;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。
(六)每年的车辆保险由大理旅游集团旅游车分公司负责购买,在车辆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后续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。
(七)竞得者竞得后,签订租赁合同时,必须按规定的数额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,3年租赁时间到期后,按租赁合同的规定退还(不计银行利息)。
二、竞争性谈判方式
公开对外租赁竞争性谈判,竞价人分三轮竞价,由竞价人将报价以暗标形式报评议组,评议组根据评议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竞得者,并按规定对竞争性谈判结果进行公示后,签订租赁合同。
三、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
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注册资本达¥500万元(伍佰万元)以上的法人企业。
四、评议标准及综合评分标准
(一)评议标准
1、报价;
2、竞价人规模及实力;
3、经营项目业绩;
4、安全风险保证金
5、承诺书;
6、社会效益。
(二)综合评分标准
本次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标准
序号 |
项目 |
评审及计分标准 |
|
评审标准 |
计分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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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竞价人规模及实力评审 |
(1)综合比较竞价人的规模,注册资本500万元的得5分;500万元(不含500万元)以上的得7分;(2)年接待游客量在竞价人中最高的得3分;次之得2分,再次之得1分。 |
10分 |
2 |
经营项目业绩评审 |
近两年(2015年、2016年)内,进入大理旅游集团下属景区人数最高的得10分,次之得7分,再次之得4分。 |
10分 |
3 |
社会效益评审 |
(1)社会效益突出(查看证书),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得5分;受到州市表彰的得3分;受到县级表彰的得2分。(2)参加扶贫、救灾等(查看图片文字资料),以累计次数计算,次数较多的得5分;次之的得3分;再次之的得2分。 |
10分 |
4 |
承诺书评审 |
(1)有安全承诺书,内容较齐全的5分,次之得3分,再次之得2分;(2)有服务质量承诺书,内容较完善的得5分,次之得3分,再次之得2分。 |
10分 |
5 |
安全风险保证金评审 |
交纳100万元的得15分;交纳95万元的得10分;交纳90万元的得5分。 |
15分 |
6 |
报价评审 |
第三轮报价最高的得45分,次之得40分,再次之得35分。 |
45分 |
注:每项得分取评议组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。 |
五、评议办法
(一)第一轮竞价底价以分公司公布的底价为准;第二轮的竞价底价以第一轮竞价的最高价为底价;第三轮的竞价底价以第二轮的竞价的最高价为底价。
(二)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竞得者。本次竞争性谈判共进行三轮报价,由竞价人将年租金竞价底价以暗标形式报评议组。评议组根据评议标准对竞价人每轮报价进行打分。第三轮如出现综合评分相同者,评议组依据评议标准对竞价人第三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定,根据评定结果以第三报价高低确定第一谈判人和第二谈判人,以此类推。
竞价人只有一位时,在报价底价的基础上,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合同谈判;竞价人只有二位时,在报价底价的基础上,采用综合得分最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合同谈判。
六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时间: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下午16时止。
地点:大理旅游集团旅游车分公司综合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872-2505715
七、竞争性谈判结果公证:大理苍洱公证处。
八、法律顾问:云南展腾律师事务所。
九、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:
时间:2016年12月7日下午14时;
地点: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
十、竞争性谈判报名所需资料
竞争性谈判报名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:
(一)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;
(二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,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;
(三)参与竞价企业的基本情况、业绩、租赁经营方案及安全、服务质量承诺书;
(四)填写报名表,交纳报名保证金¥50,000.00元(伍万元整)。
特别提示:竞价人竞得后如不签订租赁合同,则不退还报名保证金。竞价结束后,当即退还未竞得者的报名保证金。
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旅游车分公司
2016年11月30日